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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指出减债融资DRF资管是调节国企负债率的一剂良方

  近几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发改委相继出台了一系列调节国有企业债务结构,防范债务风险的相关政策性指导意见。例如在《关于加强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率约束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提出要通过建立和完善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机制,强化监督管理,促使高负债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率尽快回归合理水平。可见,国有企业连年居高不下的负债率已经成为制约其稳健发展的重大隐患。如何缓解债务压力,并将负债率控制在合理区间范围内成为国有企业在改革之路上需要迈出的重要一步。

  在刚刚结束的第六届全球机构投资者高峰论坛上,国家发改委负责人出席活动并发言,为国有企业破局重生开出一剂良方。在此次论坛主旨演讲环节,发改委负责人围绕国企如何通过有效途径减债融资进行深度剖析阐述。他指出:当前国内宏观经济下行,货币政策趋紧,货币政策向市场资金传导过程中因资金风险溢价对冲,实体经济融资成本下降空间受限,未来国有企业融资成本会更高。而国企的内生性、结构性问题也将直接导致其减负债压力加剧。

  国有企业若要走出发展困境,则需要把握两点要素,即减债和融资。降低国企负债率,改善债务结构,进而持续增强企业资金流动性。同时,通过国际金融市场为企业筹集发展所需的中长期资金,引入低成本资金来源。减债与融资必须协同并举,才能为国有企业及上市公司发展提供持续的内源性资本。

  减债融资DRF资产管理计划正是立足于国企改革的这一强烈诉求。针对国有企业及上市公司运营情况,制定适合企业长期业务发展的一系列具有减债效果的融资方案。通过国际金融市场为企业筹集发展所需的中长期资金,帮助国有企业及上市公司进入资金成本更优惠的国际市场,扩大企业获得低成本资金的渠道,最终实现减债的效果。

  具体到实施层面,国家发改委负责人详细阐述了减债融资DRF资管主要涵盖的五种解决方案,即:跨境商业保理、跨境融资租赁、增资扩股、债转股、SPV项目融资。企业可根据自身运营状况及融资需求选择一种或多种方案参与。

  其中跨境商业保理是指直接对融资母公司开展跨境商业保理或者通过将融资母公司的应收账款债权转让给香港子公司,进而对香港设立的子公司开展跨境商业保理业务。企业也可以选择跨境融资租赁,直接对融资母公司或者融资母公司在香港设立的子公司开展跨境融资租赁业务,融资企业定期支付利息,到期支付本金。此外,企业可以通过增资扩股进行融资,融资母公司在香港成立子公司,由基金公司对香港子公司增资,并承诺到期回购。对于有债转股需求的企业,融资母公司可以将债务转移至香港设立的子公司,基金公司收购标的债务,并对香港子公司进行债权转股权操作。在实行SPV项目融资方案中,融资母公司在香港成立子公司,以项目作为融资载体,基金公司与香港子公司在香港设立特殊目的公司(SPV),SPV投向实体项目。

  减债融资DRF资管的优越性决定了其必将在国有企业调结构、稳增效、降债率的改革中发挥重要作用。在资本全球化的趋势影响下,更多优质海外资本也将通过DRF资管的形式助力国有企业走出高负债困境,全面盘活资产,提高能效,从根本上促进国企步入高质量发展新轨道。